“家校合作”需以平等自愿为前提_热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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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乐山问政论坛中一则井研县“某学校微信排班,要求家长轮流站岗执勤”的投诉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引发热议。投诉内容认为学校的要求过分了,“学生在校期间归学校管,如果有需要偶尔去帮忙是可以的,按照上班一样排表打卡,那家长怎么工作生活?”
对此,井研县教育局回应称,“某学校要求家长轮流站岗执勤”一事属实,该县从2019年开始设立的“护学岗”,主要任务是在学生上、放学时段,于校门外学生易聚集区域维护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实施范围包括井研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该行为并无不当,如果家长确实有事情耽搁,可以及时跟学校进行沟通调整。”
据了解,“护学岗”是井研当地校园安防建设“6个100%”刚性要求之一,其组成为“民辅警+教职工+保安+家长”四方。相关文件显示,执勤力量配比为民辅警和综治力量2人、学校值周行政1人和值周教师数人、保安1-3人、家长2-4人。家长组成人员可以在学校、家委会组织协调下,采取自愿报名和轮流值班的方式,发动学生家长参与临时性校园门口护卫。
校园安全意义重大,确需各方通力配合,但是否需要像四川井研这样,将家长作为明确的一方列入校园门口执勤安保岗位之中,还有待进一步商榷。此外,在当地“护学岗”人员配置方案中,家长的配置人数明显超过学校教师与安保人员,学生安全责任的主体实然已由学校变成了家长,如此操作明显带有不作为、甩包袱的嫌疑。
毋庸讳言,置身教育焦虑普遍存在的当今社会,学校与家长处于一种天然的不平等关系之中,学校、老师的要求以及所谓“建议”在家长心中都重若千钧,需要迅速响应、坚决贯彻。但当面对学校的不合理要求,不少家长也通常是敢怒而不敢言,选择以牺牲自我的方式逆来顺受。长此以往,家校双方关系的不平等性必然落入马太效应的陷阱。
安排家长到校打扫卫生,强制家长检查学生作业,布置明显超出学生能力范畴、需要家长主导才能完成的实践作业……作为现代学校制度的组成部分,家校合作旨在通过教育者与家长(和社区)的协同配合,共同承担儿童成长的责任,但长期以来,这一概念变得越来越扭曲走形,成为部分学校、教师不作为、懒怠屡试不爽的说辞。
2021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让作业回归到学校育人环节中来。但时至今日,类似现象仍存在于部分中小学之中,并一如既往地被学校冠以“家校合作”之名。
包括家校合作在内的任何一种合作,都应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之下,而非单方面强制对方无条件顺从的“合理化依据”。教师是需要大爱的职业,教育是需要担当作为的事业,守住原本属于己身的责任是社会对学校、教师最为基本的要求,也是校方、师者最起码的操守。
构建平等良性的家校关系需要学校、老师自律自重,更需要家长群体的团结与“自强”。唯有这样,“家校合作”才可能尽快回归正轨,实现其应有的意义。(刘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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