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应用场景指引通知
2023-07-29 15:00:20
来源:科技河北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印发《打造和开放创新应用场景工作指引(第一版)》
的通知
(相关资料图)
冀科成市函〔2023〕45号
各市(含辛集、定州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
为构建全省应用场景,推动“打造和开放创新应用场景”工作在全省迅速试点开展,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打造和开放创新应用场景工作指引(第一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实际工作中学习、参考。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7月27日
正文
打造和开放创新应用场景工作指引(第一版)
为有序、高效打造与开放创新应用场景,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概念内涵创新应用场景是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提供的真实试验空间和应用场合。本质特点是以价值共创、共生、共赢为目标,以新技术的创造性应用为导向,以场景和技术的供需联动为路径,通过打造和开放新型创新基础设施、真实的技术试验验证环境、广阔的产品应用新市场,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新技术快速突破迭代、新产品快速推向市场,从而为企业成长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加快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发展。 应用场景可从场景规模、场景方向、生成方式等维度分类,一般具有多维度交叉融合属性。按场景规模能级分为综合集成场景和单一功能场景;按场景方向分为产业发展场景、前沿科技场景、新基建场景、城市治理场景、社会服务场景;按生成方式分为业主应用场景和技术所需场景。 二、建设主体创新应用场景由场景业主方和技术供给方两方面主体共同建设,通过供需协同联动,快速推动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和市场推广,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一)场景业主方。包括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大型民营企业等,主要提供支撑应用场景建设和运营的必要载体,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重大活动等。 (二)技术供给方。包括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主要提供在场景中进行验证的新技术、新产品或整体解决方案。 三、界定标准(一)应符合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创新应用场景的实施应符合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方向,契合全省城市现代化建设、民生服务优化的发展需要。 (二)应面向新技术开展验证应用创新应用场景应面向创新、前沿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创造性应用,以构想落地和技术试验为重点,开展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和产业化。原则上不面向市场上成熟的技术、产品和模式。 (三)应采用开放合作的建设方式创新应用场景要有资源开放性和吸附性,应具备所需的场地、资金、设施等条件,并面向社会开放,实施过程中须引入外部科技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参与建设。 (四)应提出明确的场景技术需求创新应用场景应提出清晰的单项或综合性技术需求,技术指标明确、可行、合理。 (五)应具备较大的市场推广价值创新应用场景的实施要有示范性、带动性,所形成的成果具有较大的应用潜力和市场空间,能够带动上下游产业链相关企业的衍生与汇聚,催生一批科技企业,推动产业快速发展。 以下情况不属于创新应用场景范畴:政府一般性基建项目,传统信息化项目,实施主体独立开展的研发建设项目,已竣工完成的项目。 四、重点方向(一)面向区域发展的综合集成应用场景围绕重点区域开发、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赛事活动等,谋划打造的综合性、集成性重大应用场景,具备强大的资源吸附力,能够提供超大规模的场景资源,集聚多元化的创新主体力量参与场景建设,为大量前沿新技术、新产品提供测试、展示、验证的试验空间。 (二)面向产业发展的创新应用场景围绕机器人、氢能、钢铁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及地方主导产业创新需求,打造和开放一批创新应用场景,加快推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解决方案的示范应用,促进产业加快升级。 (三)面向未来新赛道的创新应用场景面向空天信息、未来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脑科学等前沿科技的应用转化需求,在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慧民生、新型消费等领域打造一批未来新赛道的创新应用场景,吸引集聚一批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加速促进前沿技术的创造性应用。 (四)面向新基建的创新应用场景针对新兴产业发展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巨大需求,围绕5G、物联网、区块链、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加氢站、充电桩等领域,部署建设一批新型基础设施的创新应用场景,促进新产业、新业态集聚发展。 (五)面向城市治理的创新应用场景聚焦城市治理的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发展需求,在城市管理、交通治理、政务服务、生态环保、应急安全等领域,挖掘打造一批城市物联感知、智慧道路、政务超脑、智慧监管、智能巡检创新应用场景,推动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六)面向社会服务的创新应用场景以构建智慧便捷的社会服务体系为导向,加强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新技术在民生服务领域的融合应用,积极打造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养老、数字消费、智慧文旅等创新应用场景,提升居民生活的便利性和幸福感。 五、工作流程(一)场景形成与汇交1.征集。省科技厅、各地科技管理部门按照场景不同生成方式,面向相关区域、领域、行业等,开展“业主应用场景”和“技术所需场景”征集(附表1、附表2)。 “业主应用场景”主要指工程项目中形成的,为单项或多项新技术、新产品提供验证应用的场景,其提供方应为业主建设方。“技术所需场景”是指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开展实景验证、优化完善所需的场景,技术成果应具有引领性、价值性、推广性,具备快速转化落地、占领市场条件,通过场景验证后能够在重点行业和区域实现快速推广复制。 2.打磨设计。省科技厅、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围绕“业主应用场景”组织场景提供方、潜在技术供给方、专家、专业机构等围绕场景需求、技术应用、合作模式等进行打磨,明确场景建设内容;围绕“技术所需场景”组织技术提出方、潜在场景提供方、专家、专业机构等联合开展场景设计,主动策划所需场景。 3.汇交清单。将打磨设计后的“业主应用场景”和“技术所需场景”汇交形成场景清单(附表3)。 4.分级入库。设立省市两级备选发布库,省科技厅将清单中价值意义较大的场景纳入省级发布库,其他场景由各地科技管理部门纳入市级发布库。 (二)分级发布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原则,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有关市,以新闻发布、活动发布、文件发布等形式统一发布省级场景清单。对纳入各市级发布库的场景,由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自行组织发布。 (三)供需对接省科技厅和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围绕场景清单,组织路演对接活动,召集相关方,研究提出合作方案,并由场景业主方采取市场化方式依法依规确定最终合作方。 (四)推进落地合作确定后,由应用场景业主方组织实施。全省科技系统对相关应用场景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服务,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应用场景顺利落地实施。 (五)示范推广1.定期筛选出一批应用场景中较为成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解决方案,在科技引导基金、计划项目、科技平台、人才团队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加速应用推广。2.综合运用多种传媒方式,大力宣传应用场景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加快形成示范效应。
附表:
1.业主应用场景信息征集表
2.技术所需场景信息征集表
3.场景清单表(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查看)
供稿| 科技奖励与成果转化处 来源 |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标签: